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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系学生岗位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18-06-30    信息来源:     新闻类别:岗位实习工作     访问量:

会计系学生岗位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应对我系学生专业岗位实习中出现的突发事件,本着“快速、有序、高效”的原则做出相应处理,以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和负面影响,确保岗位实习的正常运行,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安全应急领导组

  长:侯翠平  张立生

副组长:乔亮国

  员:实习指导教师  实习班辅导员  实习班长

二、领导组的主要责任

领导组负责学生实习的各种突发事件的指挥和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商议、报送、配合等工作。

现场领导组成员负责检查各实习点的日常安全工作,关注安全情况,提出处理有关安全突发事件的意见和具体措施;负责指挥、处理实习期间各类安全突发事件;负责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确定事件的性质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工作。在实习前的教育中,系领导都要专门进行实习和职业安全教育,强调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实习学生必须签订安全纪律保证书,随时注意防范事故发生。

2、外出实习的学生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开始前要首先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并在实习中做好检查工作,做到警钟长鸣。

3、学生实习期间,以实习点为单位,安排实习点负责人,负责本实习点学生的工作、生活、情绪、心理特别是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指导老师。

4、带队指导教师要树立责任意识,发现学生中存在不安全、不规范、不遵守纪律的行为时,要及时制止。

5、带队指导教师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出现脱岗现象。

6、指导老师、辅导员定期不定期地与实习点负责人经常以不同方式(电话、微信、QQ等)沟通,系领导组成员会不定期地去实习点检查、看望学生,特别强调增强安全意识,对可能存在的人身安全和其他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解决。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1、发生实习学生不适应实习单位工作要求,有异常情绪。一经发现此类行为,学生实习点负责人要及时和带队指导老师联系,由带队老师做学生思想工作,如果还不能消除学生情绪或学生对实习单位仍然不满意的,由带队老师与学生、实习单位管理人员、学院三方协商;如果仍有个别学生不能适应要求返校的,由带队老师报系领导组同意,并做好书面安全承诺后,可以返校;但返校后,学生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计。

2实习学生违反实习纪律或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由带队老师直接与学生所在实习单位负责人联络协调,查清缘由,现场处理,做好相关记录并做好事后协调和教育工作。

3学生实习期间在岗位、交通、用电、生活等方面发生安全事故。学生实习点负责人第一时间应协助救治,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并及时通知带队老师;带队老师应及时赶赴现场,负责解决学生治疗和思想安抚工作,做好记录,并及时将事件具体情况汇报实习单位负责人和系领导组,以便进一步妥善处理。

4、发生学生与实习单位工作人员争吵、打架等纠纷,造成对立,事态严重。学生实习点负责人应协助及时制止纠纷,如发生人身伤害,要及时协助进行治疗;带队老师要及时赶到现场了解具体情况,解决学生治疗和思想安抚工作,做好记录,并第一时间向实习单位负责人和系领导组汇报,及时进行后续处理。

5、学生不请假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学生实习点负责人要第一时间报告带队老师,带队老师要第一时间报告实习单位和系领导组,并立即联系该学生,根据具体情况,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劝其立即返回实习单位,劝说无效时,按学院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6、学生不明原因失踪。学生不明原因失踪超过12小时,学生实习点负责人要第一时间报告带队老师,带队老师要第一时间报告实习单位和系领导组,如果24小时内仍没有联系上学生的,带队老师要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并报警。

发生严重事件的,系领导组应首先报告学院非师范专业岗位实习工作领导组并派人前往实习单位进行处理。

五、调查与责任追究

1、学生和指导教师违反忻州师范学院岗位实习有关规定,按情节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突发事故、事件处置结束后,参与事故、事件处置人员,应如实向法定部门或有关部门陈述所知事实,并配合调查处理。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突发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后,指导教师应编制《突发事故、事件报告》,报送系领导组。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纠正预防措施等。系领导组根据事件大小、性质、影响等报送学院非师范专业岗位实习工作领导组及相关部门。

  

 

                                                                                         忻州师院会计系

                                                                                            201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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