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系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忻州师范学院会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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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系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
时间:2016-10-18    信息来源:     新闻类别:创新创业管理办法     访问量:

为培养我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鼓励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支持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及立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科技创新管理

(一)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创业计划、方案;基础性、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创新性研究项目;为参加国家有关竞赛的前期研究项目;社会调研项目;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在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的领导下,由团总支统一规划、宣传、组织和实施,辅导员配合组织实施。

(三)在团总支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学生科协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通过学生会组织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二、科技竞赛管理

(一)积极鼓励并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科技竞赛。

(二)在科技竞赛中,如果参加学生较多、且条件许可,可以设立系奖励等级,奖励成绩较突出、但未获得学校及学校以上级别奖励的学生。

(三)根据学院和系里的相关规定,学生在科技竞赛中取得的成绩可以与创新学分挂钩。

三、指导教师管理

(一)在统一安排下,符合条件的系内教师,有义务对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技竞赛活动进行指导。

(二)在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和科技竞赛活动中,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指导教师,或由系里指定指导教师。

(三)指导教师应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指导学生进行立项、研究和结题工作,尽可能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工作条件。

(四)参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指导教师一定的指导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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